江苏苏州:到2025年底教育系统建筑屋顶建光伏 安装比例不低于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60-
日前,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《苏州市教育系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通知指出,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学校建筑应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,除建筑屋顶规划设计有特殊用途外,应同步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。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建筑按照光伏建筑一体化(BIPV)进行屋顶和外立面设计,优先使用光伏瓦、光伏幕墙等构件替代传统建筑装饰材料。既有建筑在符合安全条件的前提下,按照“宜建尽建”原则,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。到2025年底,全市教育系统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,安装比例不低于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的60%。
原文如下:
关于印发《苏州市教育系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县级市(区)教育局(教体文旅委),各直属(代管)学校(单位):
现将《苏州市教育系统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并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,要求如下:
一、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,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工作方案,明确责任分工,组织专门力量,做好部署安排。
二、各县级市(区)教育局(教体文旅委)确定1名工作联络员,填写《建筑屋顶建设光伏设施资源统计表》(附件1)、《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》(附件2),并于2022年9月2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。
联系人:董庆,电子邮箱:szsjyjfcc@jiyj.suzhou.gov.cn,联系电话:65211853。
创建时间:2022-11-20 21:11